弟子規簡說(5)


    
親所好 力為具
     親所惡 謹為去
     身有傷 貽親憂
     德有傷 貽親羞


    父母親喜好或厭惡的事情,為人子女應當如何來辦理呢?子女的身體和品德有了虧損,對父母親會產生什麼影響?這段《弟子規》提供了正確的答案。
    父母親所喜愛的東西,當子女的,都應盡力準備齊全;父母親所厭惡的,都該小心排除。萬一我們身體受到傷害,一定會給父母親帶來憂愁。我們的品德有了缺失,會讓父母親感到羞辱沒有面子。
   「親所好,力為具。」「力」是盡我們的力量,勉強自己去做到。「具」是準備。我們要特別注意「力」這個字,一般人對於父母親的事常常漫不經心,將就了事。對父母親的好惡也不太明白,心中想到父母親的時間更不多。難怪孔子懇切提醒我們「人生三年,然後免於父母之懷。」這讓我們細心體驗,從我們來到這個世界,父母親就為我們付出無微不至的關懷。更提醒我們心中要常常惦記著父母親,學習孝養之道,盡力照顧我們的雙親!
   「親所惡,謹為去。」「謹」是小心謹慎。例如父母親所厭惡的東西,我們常會疏忽忘記,所以經文特別提醒要「謹慎小心」來排除。
   「身有傷,貽親憂。」「貽」是遺留。父母時常掛念我們的身體,擔心我們受到傷害,例如外出時,不斷提醒要注意安全;天氣有了變化,交代要增減衣服,怕我們受涼或是中暑。子女的一切幾乎佔滿了父母的心,所以好好保護自己的身體,就是孝順的開始。也就是《孝經》所說的「身體髮膚受之父母,不敢毀傷,孝之始也。」
    周朝楚國人老萊子,已經七十歲了,常身穿五彩衣,學做嬰兒戲,不怕跌倒的痛苦,也不管別人對他的看法,心中只希望博取年老父母親的歡心,讓父母笑口常開,忘記身體的不適,不會感到老境的淒涼。老萊子可貴的孝行,正是「親所好,力為具;親所惡,謹為去。」最好的模範。現今很多青少年喜愛飆車,騎乘機車不肯戴安全帽,不遵守交通規則,一味跟著感覺走,一旦發生車禍,常使自己及無辜的人,變成植物人,拖累了父母,造成許多不幸的家庭。若經常想到父母親的所好所惡,怎麼會一時糊塗做出「親所惡」的事呢?
   「德有傷,貽親羞。」平常在學校、或各種團體中,如果和人有衝突、違反團體的規定,例如不敬師長、和人打架、破壞公物等,一旦傳到父母的耳中,父母親一定感到難堪!反之,對於自己的身體,好好照顧,好好鍛鍊;注意言行,培養良好的品德,並且努力學習各種學問技能,立志造福一切人,讓父母得到好名聲。父母一定感到欣慰!這就是《孝經》上所說的:「立身行道,揚名於後世,以顯父母,孝之終也。」
    我國明朝南海地方,有位叫潘京的人,父親很早就去世,對母親非常孝順。他的母親,本性很仁慈,喜歡做利益大眾的事。有一年大饑荒,就要潘京集合大家,商討賑災的事。潘京深體親心,盡力鼓吹倡導,任勞任怨,因此活命的人很多。平日他又多行善事,不怕勞苦,讓母親歡喜。鄉裡的人為了感謝他們母子的大恩,就立生祠來紀念。後來潘京的兒子潘濬,在萬曆年間中了進士,一直做到相當宰相的「尚書」職位。
    潘京自己立身行道,善體親心,發揚母親的美德,造福鄉里,把孝推到最高點,這是真正利己利人的世間豪傑啊!

回弟子規全文

總    敘 父母呼 冬則溫 事雖小 親所好 親愛我 親有過 親有疾 兄道友 或飲食 稱尊長 長者立 朝起早 衣貴潔 緩揭簾
將入門 凡出言 見未真 見人善 聞過怒 凡是人 己有能 人不閒 凡取與 待婢僕 同是人 不力行 讀書法 房室清 非聖書